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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

小贴士丨冬雾强风来袭 “雾”必警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作者: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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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雾强风是受东亚季风影响引起的季节性气象变化。冷暖气流形成对冲之势,恶劣天气相伴,且变化较快,气象信息无法及时发布。冷气流占主导:特点是风大、气温骤降。暖湿气流占主导:特点是浓雾。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2023年度冬季影响我国的冷空气活动可能比较频繁且强度较强、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频发,全国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低,一些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强降雪过程。

冬雾强风期间(10月-3月),冷空气活动频繁,阶段性出现寒潮大风、大雾、海面结冰等情况,将对海上交通运输产生严重影响。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其他规定:

“冒雾航行”属于“其他违反海上航行、停泊、作业规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三)项结合具体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3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海事安全提醒

正规的瞭望是保证海上安全航行的第一要素。在雾航时,尤其要加强瞭望,要使用视觉、听觉、雷达、AIS等一切手段时刻保持正规的瞭望。合理安排船员值班,保持驾驶台有充足瞭望人员,尤其应充分利用雷达对探测到的物标进行雷达标绘或与其相当的系统观察,以便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报,并进行全面掌握他船动态和自身所处通航环境。大型船舶在黄浦江航行,还应在船头安排瞭望人员,以及时观察船舶周边的情况,并与驾驶台保持顺畅沟通。

雾航时,应备车航行,使用以适合当时能见度情况和环境的安全航速航行。在该安全航速状况下,能够让船舶驾驶人员有较为足够的时间预测当时的情况,以便采取有效地避让措施并能在适当的距离内把船停住,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

雾航时,将自动舵改为手动舵,按规定开启航行灯、雾灯雾号,打开驾驶台的门窗,守听他船施放的声号,开启雷达,识别他船的行动。使用VHF定时播报本船的船位、船速、航向和当时的能见度,守听并与附近的船舶交换情况,协调避让意图和行动。

船舶要尽可能地绕开船舶密集水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等待雾情改善,能见度变好以后再行出发。一旦遇到航行没有安全把握的时候,应该果断选择合适水域靠泊或锚泊,不可盲目雾航。

致航运公司

加强季节性安全管理

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操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侥幸心理,周密部署安排;制定符合公司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针对能见度不良和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公司应组织开展冬季生产风险辨识评估,认真分析冬季不良天气对水上安全的特殊影响,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细化制定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

密切关注气象信息

公司对船舶开航前的安全条件进行确认,提前搜集气象和能见度以及潮位信息,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和能见度规定。尤其是客运公司和危化品运输单位,针对寒潮、大风等突发恶劣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客船、危险品船严格执行禁限航制度,不满足开航条件的,坚决落实停航措施。

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公司要求各船舶除了认真开展每天的开航前自查外,还要按照维修保养计划认真开展关键性设备的维护保养,公司职能部门按照检查计划每月开展航行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值班值守等方面的检查,并通过调阅驾驶台视频回放,检查驾驶台纪律执行情况以及航行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船长做好航行安全工作。

强化船员安全意识

各航运公司要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避碰规则的培训、船舶关键设备操作的培训、应急反应能力的培训,提高船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防抗恶劣天气的警惕心理。公司海务、指定人员或负责安全的人员应当通过各种手段随时掌握船舶动态、航行计划等,督促船舶在警戒区、通航密集区等重点水域严格按照规定值守、正确使用VHF频道、正确开启或使用AIS设备。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单位、项目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现场处置方案,储备充足的各类应急物资、装备,重视应急预案的交底、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技能。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致码头单位

积极应对寒潮大风

认真梳理总结历年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的规律、经验, 进一步完善防抗寒潮大风天气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信息畅通,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开展工作,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应立即按规定向就近主管机关报告。

密切关注气象信息

增强调度灵活性,根据码头特点以及风力、能见度、潮汐等情况,及时调整靠泊、离泊、锚泊计划,大风期间合理安排应急拖轮值守,消除因天气原因造成的船舶拥堵、航道调头等安全隐患。

加大现场巡视力度

安排专人监督装货载重,重点关注集装箱船的绑扎、载重,督促码头作业船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靠离泊作业,为冬雾强风天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保证港口装卸设备、应急设施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况,做到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确保人员、船舶和港口安全。

完善码头选船制度

采取“严管+严选”管理模式,限制安全意识差、管理松懈、诚信缺失的船舶承接运营业务。

致水工作业单位

作业前

(1)根据季节性气象特征及作业范围水文情况制定科学详实的作业方案及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2)加强对所属施工船舶的“四机一炉”、通导设备、救生设备、水密设备、系泊设备等检查,确保船舶及船上设备状况良好、船上配员符合要求,接受海事部门的安检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3)加强气象信息预警接收,提前收听气象预报和关注海事部门定时发布的安全航行警告;

(4)加强船员操作培训和安全宣贯力度,做好人员及设备的低温防冻措施,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和水域清洁,绝不可麻痹大意。

作业中

(1)保证船舶AIS的正常开启和VHF的有效值守,保证各项号灯号型等标识的正常悬挂显示;

(2)密切关注周围船舶动态,特别是在船舶进出和航行警戒区时,谨慎驾驶,禁止追越他船。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流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并注意沟通和避让,保证自身与他船的安全,保障公共安全;

(3)船舶在施工、航行时严格遵守有关雾航规定,禁止冒雾航行,在能见度不良时加强瞭望;

(4)与海事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报送施工现场动态等信息,确保联络通畅。

船员朋友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应对雾天航行,防患于未然,将各项雾航准备措施落实到位,严禁冒险航行,切勿等到发生事故后,才恍然大“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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